加强旅游人文资源、自然资源的保护是必要且重要的,人人自我约束,不让不良习惯或不经意的一个行为有损于景区的“清白”。年我国多个省市推出相关保护法令,以此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年终之际,燕赵都市报特作概略梳理,以提醒游客外出旅游时,务必要爱护环境,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做文明游客。
《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1月18日
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该《条例》共28条,适用于黄山市行政区域内建于年以前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并列入保护名录的各类建筑物及其构件,黄山市境内列入保护名录的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也涵盖在内,《条例》正式施行后,黄山市非文保古建筑能得到更精准有效的保护。
《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3月1日
《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年11月23日批准并公布,旨在加强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条例》明确了破坏地下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保护地下文物有功的要表彰或奖励。
《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9月1日
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根据条例,在长城上野炊、野营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个人最高罚款一千元,单位最高罚款一万元。《条例》还融合体现了长城保护的最新理念,提出长城维修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优先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保留历史信息;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长城段落应当设立警示标志。
《云冈石窟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8月1日
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云冈石窟保护条例》。《条例》加大了执法督查和违法处罚力度。其中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毁文物的,由云冈石窟保护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尚不严重的,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在景区内吸烟,或者在重点保护洞窟内闪光拍摄的,由云冈石窟保护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尚不严重的,并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7月1日
年3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条例》有几大亮点,一是依法设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二是强化了海龙屯保护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三是划定了海龙屯保护范围,落实了文物保护责任。四是严格文物工程审批程序。五是通过地方性法规授权海龙屯保护管理机构在遗产核心区有行政执法权。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1月1日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经年9月22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条例》共七章九十二条,从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突出全方位防止环境污染、强化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从严惩处环境违法行为等多方面进行了制度规范。
《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7月15日
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条例》共五章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崇左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保护范围、保护规划、管理利用、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还明确规范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
实施时间:年6月1日
年4月2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湖泊保护实行“湖长制”,湖长负责对湖泊保护工作进行督导和协调,督促或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协调解决湖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时间:年12月1日
年9月2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共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的内容。针对昆明市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如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躺卧公共座椅等,以禁止性规范的形式予以重点突出和强调。
《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实施时间:年1月1日
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年9月21日修订通过《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俊栋彭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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